近日,陕西发改委按照西路陆海新通道沿线各省合作共建专家库的有关要求,公开征集相关领域专家。
一、专家库定位
本专家库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发展的思想库、智囊团,是以西部陆海新通道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现实性问题为主要研究方向,充分发挥战略谋划、前瞻研判、人才培养等综合优势,为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提供多元化、高层次服务的智力支撑机构。
二、专家库主要职责
(一)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重大政策和重要规划等提供支持。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技术特长和专业优势,紧紧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和陕西省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咨询会、评审论证会等方式,就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重大政策、重要规划、重点项目、标准制定等事项,提供专题研讨、决策咨询、项目论证等服务与支持,有针对性的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可用的对策及意见建议。
(二)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发展建设积极建言献策。通过组织专题座谈会、重大论坛等活动,围绕通道建设主题开展研讨,交流行业讯息,研判国际国内贸易、产业、物流等发展趋势和融合发展策略,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发展建言献策,为相关工作提供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科学依据。
(三)为西部陆海新通道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智力和资源支持。鼓励专家积极统筹调动各方资源,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人才培养工作,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相关培训、研讨、考察等活动,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三、专家主要来源
入库专家主要来源于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机构,从事物流、金融、交通规划和贸易等领域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专业人员。
四、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感,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能用宏观思维分析看待问题,能深刻理解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重要战略意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专家可适度放宽至75岁。
同时,入库专家还需具备以下任一条件:
(一)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5年以上,负责组织或参与过省级及以上相关规划编制、重要课题研究、行业标准制定等工作。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或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在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专业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工作,在本领域内有公认的代表性作品、项目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
(三)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能够熟悉专业领域内的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在业界内有公认的操作能力和较高的知名度、认可度。
五、专家入库程序
(一)征集推荐。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按照专家来源和入库条件,公开向社会征集本地区相关领域专家,征集截止日期11月6日。申请入库专家需如实填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经所在单位和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审核确认,随后由省发展改革委统一汇总并向西部陆海新通道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荐6名左右拟入库专家。
(二)审核确定。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推荐入库专家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定专家建议名单。
(三)对外公示。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专家名单在相关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四)确认入库。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入库专家名单公告在相关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以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予以确认并颁发聘书,原则上每次聘任时间为2年。
六、专家权利与管理
(一)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向入库专家通报通道建设工作情况,以及运行统计数据、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二)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向省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推荐专家参加通道建设重要规划评审、重大政策论证等工作。
(三)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各省(区、市)通道建设牵头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在组织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制定、规划编制、项目评审、标准评定、重大项目等工作时,从本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或直接邀请等方式邀请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四)根据专家参与技术指导、评估评审和相关工作情况,由邀请单位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向受邀专家支付相关费用。
(五)本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省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专家产生程序调整充实专家库,原则上每3年更新一次专家库名单。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入库资格:
1.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法律处置的;
2.身体健康状况、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工作的;
3.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不能履行专家职责的;
4.泄露相关评审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宜,造成不良后果的;
5.其他应予取消资格的。
推荐表下载地址:
http://sndrc.shaanxi.gov.cn/fgyw/tzgg/qmiqY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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