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沛县栖山中学食堂劳务
项目编号:XZYC[2025]001号
预算金额:食堂营业年度销售额的2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原件的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4)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公告期限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3日17:00
5.意见反馈时限: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3日17:00
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于2025年7月23日17:00之前送至我单位,逾期不受理(如邮寄,2025年7月23日17:00之后到达本公司的邮件将不再受理。)
注:本公告为沛县汉兴高级中学劳务服务项目资格征求意见稿,具体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本项目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有关信息。
三.采购人
1.名称:沛县栖山中学
2.地址:沛县栖山中学
3.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后超 电话:15895256368
六、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徐州乙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沛县侨城商务区B座610室
3、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工,电话:1935207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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