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姓 名:
联系电话:
留言备注: 请问如何合作招标?
辽宁政府采购网 辽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
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中化商务商务有限公司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汉华国招(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华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小羊标书-AI智能标书生成
我要合作(留言后专人第一时间快速对接)
已有 1826 企业通过我们找到了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