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邀请
四川弘博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通江县力至公用事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青峪口水库大坝下游至石牛大桥河段清淤疏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水资源论证及取水验收工作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SCHBJX51192120240926
2、采购项目名称:青峪口水库大坝下游至石牛大桥河段清淤疏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水资源论证及取水验收工作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3、采购人:通江县力至公用事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弘博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
三、采购项目简介:
根据《通江县大、小通江河河道清淤疏浚规划(2023-2027年)》及结合工程河段淤积情况。本工程清淤疏浚河段位于小通江河通江县城区上游段,工程河段起于青峪口水库大坝下游,止于石牛嘴大桥,河道清淤疏浚治理长度为4.67km。工程治理河段新建河岸护坡长度1.02km(其中,左岸护坡长度228m,右岸上段护坡长度593m,右岸下段护坡长度201m);河道清淤疏浚长度为2.05km(其中,清淤上段长度1200m,清淤下段长度850m)。本项目为青峪口水库大坝下游至石牛大桥河段清淤疏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水资源论证及取水验收工作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在《招标与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从2024年 9 月 29 日上午9:00至2024年 10 月 8 日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供应商携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四川弘博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单位介绍信”须载明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谈判文件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报名后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1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由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组成,每部分单独装订,单独密封,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到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和传真方式的响应文件。
九、谈判文件递交地点:
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888号西锦汇A2-505号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江县力至公用事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52号3楼6-A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18138161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弘博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888号西锦汇A2-505号
联 系 人:向女士
联系电话:0827-8580088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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