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沛县户户通、一事一议项目第三方核查验收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沛采谈T(2024)XZHX013]
沛县户户通、一事一议项目第三方核查验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采购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c)获取采购公告,并于 2024年9月24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沛县户户通、一事一议项目第三方核查验收
2、项目编号:沛采谈T(2024)XZHX013
3、采购预算:本项目设最高限价4.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服务周期:6个月
5、内容:①主要现场验收户户通、一事一议项目修路的长、宽、厚及具体位置(坐标);询问群众议事情况,收取农民集资款及收据发票情况;一事一议集资和捐资等资金交付专户情况(含银行交款票据等);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对建设单位委托项目的验收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为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对完成道路工程进行(长宽)测量、路肩敷设(长宽)测量、道路路表蜂窝、麻面、孔洞、裂痕等质量问题数据统计确认并出具验收工作报告。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
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3)截止时间(查询环节):谈判结束前。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并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等监理乙级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法
(一)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
3.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送至徐州市沛县侨城酒店商务区总部商务楼2单元605号。
3.2报名提供资料如下:
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徐州汉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见附件。
谈判保证金:无
履约保证金:无
四、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终止谈判
终止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七、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
3、采购人
名称:沛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沛县新城区沛公路2号
联系人:薛勇
联系方式:18005226728
4、采购代理公司
名称:徐州汉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侨城酒店商务区总部商务楼2单元605。
联系人:刘召娜
电 话:1585245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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