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
招标公告(征求意见稿)
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于
2025年02月
14
日
17:00之前送至我单位,逾期不受理(如邮寄,
2025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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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17:00之后到达本单位的邮件将不再受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2-HXXZ-G2025-0001 项目名称:沛县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万元 最高限价:采购包1最高限价0-6岁儿童,6250元/年/人,1年按满额服务9个月计(不含寒、暑假);采购包2最高限价0-6岁儿童,21000元/年/人,7-14岁儿童14000元/年/人,1年按满额服务9个月计;采购包3最高限价0-6岁儿童,21000元/年/人,7-14岁儿童12000元/年/人,年度基本康复时间不少于9个月。结算以实际中标单价和实际提供数量为准。 采购需求:采购包1最高限价0-6岁儿童,6250元/年/人,1年按满额服务9个月计(不含寒、暑假);采购包2最高限价0-6岁儿童,21000元/年/人,7-14岁儿童14000元/年/人,1年按满额服务9个月计;采购包3最高限价0-6岁儿童,21000元/年/人,7-14岁儿童12000元/年/沛县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本项目分为3个采购包,采购包1为沛县视力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包2为沛县肢体(脑瘫)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包3为沛县孤独症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 ;合同需每年签订一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有效的合法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供应商在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1份或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供应商的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在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1份,加盖电子签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即响应文件中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若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或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2)康复训练场所:提供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和消防达标材料【场所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住建部第 51 号令)规定,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一)获取公开招标文件说明 公开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公开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09:30)前。 2、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马静 联系电话:0516-89643266 地址:徐州市沛县侨城酒店商务区总部商务楼B栋605室。 (四)公开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公开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e6bf551a-2529-4827-9761-583257d7da5e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沛县残疾人联合会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新城区金融中心西三楼 联系人:苗培东 联系电话:0516-89670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汉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沛县侨城酒店商务区总部商务楼B栋605室 联系人:马静 联系电话:0516-89643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静 电话:15162049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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