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即将对沛县公安局国道518闫集街口交通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预计将于本月在苏采云系统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将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公示如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一)项目名称:沛县公安局国道518闫集街口交通设施采购
(二)项目编号:JSZC-320322-TTDL-G2025-0002
二、采购标的:沛县公安局国道518闫集街口交通设施采购,国道518闫集街口增设红路灯、标志标线、交通设备等安保设施。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二)查询渠道包括:
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
4、“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五、征求意见公告事项
1.征求意见公告时间: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1日
2.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5年2月11日17点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云龙
2.联系电话:18251596166
3.联系地点:沛县沛公路8号
沛县公安局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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