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桥充电站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人民桥充电站二期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20250305002
项目名称:人民桥充电站二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0,000.00元
最高限价:1,780,000.00元
采购需求:人民桥充电站二期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达到设计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工(具体开工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6至20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址: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3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材料包括: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人身份正反面);3.授权委托书(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领取文件时需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复印件清晰(不接受扫描件),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丹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胜利街1095号
联系方式:15102446557
2.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0415-3880888
邮箱地址:DDHSzbdl@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蓝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137180000046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旭
电 话:0415-388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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