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石河子市新城街道八号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华春(2025)HCSHZ011 、石河子市新城街道八号小区2025年物业服务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华春(2025)HCSHZ011
项目名称:石河子市新城街道八号小区2025年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各投标单位自主报价,本项目最高投标报价为:多层住宅0.4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 1.4元/元/月/平方米;投标单位所报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项目规定的最高投标报价,否则即属于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作无效处理。
服务地址:石河子市8小区(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管理规模:以实际服务面积及采购人要求区域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投标人具有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且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21日 ,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河子市北六路29小区石城坊134栋二楼
方式: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每套售价/,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北六路29小区石城坊134栋二楼)。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文件开启
开标时间:2025年4月7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石河子市北六路29小区石城坊134栋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河子市新城街道八号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址:石河子市8小区
联系人:齐曼姑
联系方式:15026235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北六路29小区石城坊134栋二楼
联系人:王靖
联系方式:1860993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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