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公路客运总站有限公司199台新能源出租汽车车载监控终端系统技术服务采购。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辽源市公路客运总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名称:辽源市公路客运总站有限公司199台新能源出租汽车车载监控终端系统技术服务采购
2.2项目编号:TXZB-ZW-2025023
2.3招标范围:采购并安装199台新能源出租汽车车载监控终端系统技术服务采购(详见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2.4服务地点:辽源市公路客运总站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并安装至验收合格 。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作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供应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网络截图加盖公章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已被列入政府取消资格记录期间的单位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项目者,请于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中小企业创业大厦9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人。
5.5当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限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chinabidding.cc/)、中国采购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公路客运总站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辽河大路5号
联系人:刘强
电 话:1910437330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中小企业创业大厦9楼
邮政编码:136200
联系人:郭昊
联系电话:0437-362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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