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石河子市向阳街道办事处“民生微实事”综合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华春(2024)HCSHZ046
1.2 项目名称:石河子市向阳街道办事处“民生微实事”综合改造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443364.4元
1.5 最高限价:443364.4元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8 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实际施工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特殊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除节假日。)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29小区134栋二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内携带企业信息资料(企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等扫描件加盖公章)领取采购文件。未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售价(元):3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11:0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29小区134栋二楼)开标厅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1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29小区134栋二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c/)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向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8299071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29小区134栋二楼
联系人:韩昱
联系方式:18290766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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