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江新区大潭办事处孙教村水毁公路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大潭街大潭原种场直属村5号楼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07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ZQN-ZC20250716
2、项目名称:长江新区大潭办事处孙教村水毁公路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9909.40元
5、最高限价:399909.40元
6、采购需求:长江新区大潭办事处孙教村水毁公路维修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
7、合同履约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经营范围;(提供公司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社保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3个月)、二代身份证。
4)、提供无不良行为、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承诺;
5)、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的查询记录为准),提供公告发布日之后的查询截图;
6)、供应商须提交对本项目投标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大潭街大潭原种场直属村5号楼101室)
3、方式:现场领取
1、开始时间:2025年 07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 07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大潭街大潭原种场直属村5号楼101室)
1、时间:2025年 07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大潭街大潭原种场直属村5号楼10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长江新区大潭办事处
地址:武汉长江新区大潭原种场
联系方式: 132127169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大潭街大潭原种场直属村5号楼101室
联系方式:15387131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38713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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