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 原G576(石莫公路)石河子总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师发改投资发[2022]5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电力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
1.项目编号:华春(2025)HCSHZ020
2.项目名称:原G576(石莫公路)石河子总场段改扩建工程配套电力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建设地点:第八师石总场
5.项目总投资额:12992.2393万元
6.项目控制价:327.547万元
7.项目建设主要包括:项目全长7.7km红线范围内的电力线路及相关配套设施按设计拆除改迁。
8.工期:90天(项目实施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治区区外企业应按《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进行信息登记。
2.1.1 主要负责人要求:
(1)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1.2 企业类似业绩:企业近3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项目的业绩1项(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载明或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2.2 投标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6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至 2024年;未完成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注册时间不满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注册时间起至发布公告之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满足一年的,须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6 .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2.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2.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北六路29小区石城坊134栋二楼报名。)
方式:符合本项目采购条件并能提交以下有关资质证明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招标;(1)如供应商是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2)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组织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提供负责人授权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3)有效的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进行领取采购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7 月 29 日11 时00 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29小区134栋二楼)开标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c/)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第八师交通运输局
电话:0993-2012245
招标人:第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石河子市乌伊东路 224-1 号
联 系 人:潘博峰
电 话:0993-201408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北六路29小区石城坊134栋二楼
联 系 人:韩昱、张梦煜
联 系 方 式:18240939023、18290766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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