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丹东市第十幼儿园食堂4号楼1.2层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BC20250804001
项目名称:丹东市第十幼儿园食堂4号楼1.2层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7255.91元
最高限价:377255.91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丹东市第十幼儿园食堂4号楼1.2层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后附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约定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的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要求:建筑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1日,每天8: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第十幼儿园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70号
联系方式:13842517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号
联系方式:0415-2299899
邮箱地址:lnbczbdl@163.com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0210078801000001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文俊
电 话:0415-229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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