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受新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委托,拟对新丰县图书馆书籍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XF25CG063
2. 项目名称:新丰县图书馆书籍采购项目(二次)
3. 采购采购方式:询价
4. 预算金额:400000.00
5.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新丰县图书馆书籍采购项目(二次) |
详见第三章 |
400000.00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送至采购人指定的收货地点,并配合验收。
8. 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有效期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号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A栋2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及开启时间:2025年9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时间:2025年9月29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号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A栋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补充事宜: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采购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c/)。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新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新丰县体育馆
联系人:陈工,邱馆长
联系电话:13640152065 ,13680081918
2.采购代理机构: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号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A栋2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3570797877
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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