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本市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要求,根据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推进本市勘察设计、交通、水务等领域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京发改〔2019〕1846号)等有关规定,发挥“互联网+”招标采购的优势,本市勘察设计、交通、水务等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面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自2020年4月1日起,市、区勘察设计、交通、水务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均须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进行全过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具”不再为勘察设计、交通、水务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提供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在线提交评标专家抽取申请等服务。
对于在2020年3月31日前,已经使用“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具”发布招标公告的勘察设计、交通、水务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可继续使用“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具”在线提交评标专家抽取申请、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信息。
特此通知。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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