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放管服”,充分发挥预算单位采购自主权,优化政府采购管理服务,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7号),会昌县对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进行了公布。该最新目录及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全县各级预算单位。
据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新目录对品目作出了调整,提高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取消了市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这样便于采购人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及采购计划,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益。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由各主管预算单位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新目录共包括40个品目,其中货物类品目29个,服务类品目11个。新增了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印刷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云计算服务等10个品目。剔除了照相机及器材、文印设备、电池组、电冰箱、印刷品、装修工程、修缮工程、住宿和餐饮服务、法律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工程监理服务等15个品目。
新目录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同上一期保持一致。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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