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杂志获悉,成都市住建局近日发布了《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立健全住建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和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据了解,综合考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的信用得分、排名、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指标项,《方案》将信用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分为:A++、A+、A、B、C、D四等六级,A++级为信用优秀企业;A+级为信用良好企业;A级企业为信用较好企业;B级为信用一般企业;C级为信用较差企业;D级为信用不合格企业。同时拥有施工总承包和监理两类专业资质的企业,其信用等级将分类进行评定。同时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两类专业资质,或同时拥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两类专业资质的企业,其两类专业资质的信用等级按照以下方式合并为施工类或监理类信用等级:如企业两个专业类别的信用等级均在B级及以上的,则以较高的信用等级作为其合并后的信用等级;企业任意一个专业类别的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下的,则以较低的信用等级作为其合并后的信用等级。
《方案》明确,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分为常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特殊情况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常规信用等级的评定周期为一个季度,特殊情况信用等级的评定周期为每个工作日。新注册登记企业初始信用等级设为B级。
对于特殊情况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方案》规定,企业申报信用信息通过提供虚假资料获取信用加分的,经调查核实后予以撤销,并按信用信息评价标准进行扣分,扣分期间信用等级一律下调一级,最低为D级,信用修复成功或扣分有效期截止后方可恢复其实际信用等级;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建设领域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信用等级直接评定为D级,信用修复成功后方可恢复其实际信用等级。以上失信行为由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征信的,应同时报送市住建局并告知相关企业,市住建局审核通过后对相关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调整。
据悉,《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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