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解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甘肃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通知。
《若干措施》提出,强化各方责任,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包括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强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责任、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政府质量监管责任。
《若干措施》指出,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在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招标人自主决定发起招标,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方式、招标人代表和评标方法。简化招标投标程序,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功能,提升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技术,全面推行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和异地远程评标,实现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
在推行工程担保与保险方面,《若干措施》指出,全面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对于工程建设领域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企业可以工程保函的方式缴纳,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
《若干措施》强调,加强监督管理,提升质量发展效力。加大建筑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曝光,加大处罚力度,并从资质资格、从业限制等方面采取联合惩戒,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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