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财政厅消息,1至8月,山东全省政府采购完成1615.4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4.48亿元,增长12.1%,节约资金48.47亿元。其中,货物、工程和服务类分别采购258.20亿元、575.27亿元、781.99亿元,分别占16.0%、35.6%和48.4%。
从分类占比看,服务项目已成为政府采购的“重头戏”,主要是由于各级政府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导致货物和工程项目采购规模大幅下降;同时,随着公共服务和机关运转所需履职服务项目更多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办,政府采购的服务项目也相应增长较快。
7月3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省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20] 25号),就相关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编制工作作出部署。其中特别强调,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各部门职责范围内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列入本部门目录。各部门通用的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事项,由省财政厅统一编制通用类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纳入部门目录的服务事项包括:财政预算已经安排资金的项目;法律法规或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公共服务重点支出领域或项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本地区、本部门急需且同级财政具有相应保障能力的公共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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