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的通知》,深入推进实施信用“531X”工程(即“聚焦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5类主体,构建公共信用指标体系、信用综合监管责任体系、公共信用评价及信用联合奖惩体系3大体系,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信用体系在若干重点领域创新应用”),进一步迭代更新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优化完善公共信用评价指引,浙江发改委修订形成了《浙江省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引(2020版)》(以下简称《指引》)《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版)(以下简称《目录》),《指引》和《目录》自2020年9月3日起实施。
在编制《评价指引(2020版)》时,浙江发改委重点考虑和把握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注重与2019版衔接统一,尽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注重指标应归尽归、应用尽用,全面梳理对接后,争取将现阶段符合要求的指标全部纳入评价;三是注重算法与时俱进,广泛借鉴国内外信用评估领域的算法,择优应用;四是注重公共属性,严格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基于公共信用信息开展公共信用评价。
《评价指引(2020版)》包括公共信用评价概述、企业公共信用评价、自然人公共信用评价、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事业单位公共信用评价、政府机构公共信用评价共6部分内容。
1.公共信用评价概述。明确了公共信用评价的定义、指标设计原则以及评价方法。
2.企业公共信用评价。从基本情况、金融财税、管治能力、遵纪守法、社会责任等5个维度进行评价,权重分值分别为80分、195分、90分、450分、185分,共包括12个二级指标和25个三级指标。
3.自然人公共信用评价。从基本情况、履约能力、遵纪守法、经济行为、社会公德等5个维度进行评价,权重分值分别为140分、110分、90分、470分、190分,共包括11个二级指标和21个三级指标。
4.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从基本情况、经济行为、遵纪守法、社会责任、荣誉记录等5个维度进行评价,权重分值分别为200分、170分、390分、130分、110分,共包括12个二级指标和23个三级指标。
5.事业单位公共信用评价。从基本情况、公益服务、遵纪守法、经济行为、社会责任等5个维度进行评价,权重分值分别为170分、60分、360分、230分、180分,共包括11个二级指标和23个三级指标。
6.政府机构公共信用评价。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履职成效等5个维度进行评价。其中,地方政府5个维度权重分值分别为220分、150分、190分、225分、215分,共包括9个二级指标和17个三级指标;政府部门5个维度权重分值分别为280分、140分、150分、250分、180分,共包括8个二级指标和15个三级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2019版,《目录(2020版)》也有三方面优化:一是涉及面更广。新增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4个省级有关部门;二是内容更充实。根据信用工作的数据需求,新增信息项291项,新增数据项3169项;三是标准更明确。根据信息的属性及使用情况,对信息资源进行分类,并进一步明确了需要归集的数据字段。同时,按照不同信息项设置了每日、每周、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每两年、每四年、每五年、不定期10类更新周期,不断提高数据归集质量。
随着省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和信用“531X”工程框架体系基本建立,公共信用数据不断丰富,信用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对公共信用评价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共信用评价具备了进一步优化完善的基础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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