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缩项目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办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一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建办市[2020]25号),从2021年1月1日起,甘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是甘肃省厅统一开发建设施工许可审批及电子证照生成系统,各市(州)、县(区)住建部门要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在2020年9月上旬完成施工许可电子证照所需要的电子印章。
《通知》指出,推行施工许可与质量监督手续合并申办。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有关文件的通知》(建法规[2019]3号)等相关规定,甘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行施工许可与质量监督手续合并申办,安全监督手续不再办理。对取得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书的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法依规实施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同时,《通知》对申报流程、申报材料、施工许可申请范围进行了规定。
《通知》强调,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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