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会计咨询专家劳务报酬支付行为,近日广西自治区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会计咨询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全面系统梳理了会计咨询专家劳务报酬各类事项。
一是明确会计咨询专家劳务报酬的适用范围。《通知》明确范围适用于具备会计专业能力,为自治区财政厅开展会计咨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验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计专业工作答疑手册编审,以及会计课题、案例评审等工作的劳务报酬计发标准。目前罗列的适用范围已囊括会计咨询工作项目,涉及范围全面,适用性强。
二是明确了各类型会计咨询专家劳务报酬标准。《通知》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财政监督和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委托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并结合财政会计管理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广泛调查研究,明确了会计咨询劳务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验收劳务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劳务费、会计专业工作答疑手册编审费和会计课题、案例评审劳务费等五种类型的会计咨询工作专家劳务报酬标准。
三是明确了支付方式。《通知》明确会计咨询劳务报酬采取转账方式支付,进一步规范了劳务费支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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