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北京市发改委发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标准目录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矿业权出让信息、国有产权交易信息、药品采购、二类疫苗采购、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信息共8类一级事项的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进行要求。
例如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中,公开标准目录细化为12个二级事项,包含:审批核准信息、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信息、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澄清修改、暂停或终止招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投标举报处理信息。
与此同时,政府采购信息共包含18个二级事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共包含5个二级事项、矿业出让信息共包含4个二级事项、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共包含5个二级事项、药品采购共包含18个二级事项、二类疫苗采购共包含15个二级事项、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信息共包含2个二级事项。值得注意的是,8类一级事项共划分为79个二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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