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扩大电子证书应用范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进电子证书标准化,扩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电子证书应用范围,加强电子数据共享和互信互认,实现电子证书在政务服务、执法检查等场景中的线上线下应用。
《方案》明确,在河北全省应用的电子证书方面,新增市、县(市、区)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证书、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河北全省范围内统一实行电子证书。在试点应用的电子证书方面,新增市、县(市、区)核发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承德市、唐山市、廊坊市3个设区市和承德市平泉市、承德市双滦区、唐山市滦州市、唐山市曹妃甸区、廊坊市香河县等5个县(市、区),分类试点推进证书电子化工作,开展创新应用。市、县经报备后,可扩大试点种类。
《方案》要求,将4个省级已签发的电子证书(房地产开发、建筑业、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应用范围扩展至市、县两级,全省范围新增实施电子证书1个,在试点地区新增实施电子证书3个,河北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电子证书达到19个;统一规范电子证书样式,实现电子证书标准全覆盖;依托省、市两级一体化平台,推进证照电子化,实现证照数据汇聚、共享及互信互认;基于“冀时办”移动端,实现行政执法检查和市场主体线下政务办事等场景中电子亮证应用。
附件: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扩大电子证书应用范围实施方案》
附件下载地址:
http://zfcxjst.hebei.gov.cn/wjlxx/202004/t20200429_288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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