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复杂形势,火炬区财政局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认真落实好疫情期间工作要求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为打赢防疫阻击战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政府采购政策
中山市财政局印发《中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的紧急通知》(中财采购〔2020〕3号)、《中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的紧急通知》(中财采购〔2020〕4号),文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采购工作作出规定。针对疫情期间的文件要求,区财政局第一时间将相关要求转达至各预算单位,要求各单位采购人员遵照执行。同时做好对疫情期间的政府采购工作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引工作。对各采购单位采购工作,特别是对疫情防控期间采购规定、采购政策和注意的事项作出相应提醒与指导。
二、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常规采购工作
根据省财政厅指示,防疫采购可不通过政府采购流程进行采购,对于非疫情相关的一般性政府采购项目,由于公开招标评标开标场所是公共及人员密集的场所,从疫情防控实际出发,为避免公共场所人员聚集而产生疫情传播风险,原则上暂停或延期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文件要求,已经公布招标时间的采购活动需在政府采购网发布延期公告。具体恢复时间根据疫情控制情况,由采购人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据统计,2月初火炬区已安排的节后招标项目有5个,通过征询单位意见,采购单位均表示同意招标项目延期至2月底,且根据疫情的防控情况再决定何时进行开标采购。疫情期间,火炬区财政局认真履行好保障疫情防控责任,完成好各项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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