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切实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全省房屋建筑等工程(不含工程总承包类)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作为异常低价。
《通知》要求规范招标控制价编制活动,招标控制价的组价编制文件原则上应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严禁违规上浮或下调招标控制价。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勘察、设计费或者计费方法,实行定价招标。
《通知》提出2022年全省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含工程总承包类)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作为异常低价。各市、省直管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设置依法可独立发包专业工程的异常低价,招标人可参照执行。
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不少于30日发布招标计划,发布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招标人、项目概况、投资额(或合同估算价)、资金来源和计划招标时间等。
勘察、设计招标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用勘察方案、设计方案招标或者勘察、设计团队招标。评标应当以投标人的业绩、信用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通知》还要求各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实际情况,审慎推行“评定分离”。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房建市政工程,招标人应建立完善定标机制和内控制度,将“评定分离”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审议事项范围,按程序报批后施行,并对整个招标和定标过程负责。
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城市管理(城管执法)等部门应持续巩固工程建设领域整治“3+X”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挂靠、人员“挂证”、关键岗位人员违规变更等行为,持续净化招投标市场和建筑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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