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加快推进该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应用,提高政府采购效能和财政资金效益。
结合近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通知》明确四点具体举措:科学确定应用范围、夯实采购需求管理、加强交易系统管理、提升代理服务水平。
关于科学确定应用范围,《通知》指出,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以采购项目属性与电子交易系统功能相匹配为基本要求,积极扩大电子交易系统应用范围,确保符合实际、规范有序、效能提升。根据该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部署,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包括适用于政府采购法规定方式的项目类电子交易平台,以及适用于政府采购简易采购方式的网上商城。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科学应用电子交易系统。
对需求明确、技术和商务要求详细、功能和质量指标清晰、市场发育充分、一次报价竞争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项目,鼓励通过项目类电子交易平台组织采购。
对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特别是可实现采购需求标准化的,原则上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含主站及各分站)组织采购。
对采购需求个性化强,或者不能确定详细规格、具体要求,以及市场发育不充分等,需要与供应商进行多轮谈判、磋商、协商的项目,如使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的项目,采购人应当在备案采购计划前,充分论证项目是否适合通过项目类电子交易平台组织采购活动、拟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是否能够支撑项目完整交易过程,确保实现采购目标。
对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项目及其他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的项目,采购人应当围绕是否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是否有利于供应商公平参与等方面,确定是否使用项目类电子交易平台。
关于夯实采购需求管理,《通知》强调,采购人应当认真做好需求调查、编制采购计划,全面、客观、详细描述采购需求,科学选择相匹配的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以有利于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为目标,综合确定是否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对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应当确保本单位相关岗位人员熟悉系统流程和操作要求,督促拟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练使用电子交易平台,确保电子采购文件中的锚点设置充分反映采购人采购需求。
关于加强交易系统管理,《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监管职能,稳步推进电子交易应用。一是组织好对本级或所属各级拟应用的交易系统测试。二是指导交易系统提供方做好应用培训。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及时督导系统提供方加强系统安全管理,编制应急预案,实施安全措施,尤其要强化技术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保密意识,严防发生干扰、操控等影响政府采购项目正常交易的情形。四是加强业务标准化建设。省财政厅将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全省采购实际,统筹建立完善山东省政府采购业务标准化体系,统一全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流程和标准,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政府采购管理、执行、监督的规范化水平,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和良好秩序。
此外,关于提升代理服务水平,《通知》还明确加强学习,严格自律,当好参谋。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组织流程、管理要求,熟练掌握电子交易系统操作,为采购人提供符合信息化发展的专业化采购代理服务。严禁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变更组织流程和管理要求,严禁用其他领域法律法规替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在电子交易中发现问题或风险,要及时告知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或防范风险的建议。发现存在应当告知监管部门的情形后,要及时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发挥好专业化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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