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该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动构建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四川省财政厅日前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22年3月20日起执行。
《通知》围绕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压紧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共提出五方面、十七项要求。其中明确,严格采购结余结转资金管理。采购人结合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周期性特点,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合理规划预算资金安排,适时评估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超过规定时限尚未实施采购的项目,原则上视同预算不再执行并予以收回。财政部门要健全完善政府采购结余资金收回制度机制,严格财政资金结余结转管理,及时收回采购结余资金,统筹用于保障其他重要支出,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关于严格采购预算编制管理,《通知》要求,采购人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基于工作实际需要确定采购项目目标,科学测算预算经费需求,合理确定采购预算,杜绝超标准、豪华采购。对预算有保障的采购项目,可按规定申请提前开展采购活动。建立健全预算评审制度,对经费需求较大或者测算难度大的采购项目开展预算评审,必要时开展绩效评估,将评审、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申报、调整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关于强化采购预算执行管理,《通知》提出,采购人要健全完善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加强统筹协调,重点提升采购需求管理、结果确认、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等环节的决策效率,压缩内部采购业务办理时限,加快采购执行进度。财政部门要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与预算、资产、支付等业务有效衔接,将采购管理要求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加强规则控制和预警提示,既要防止拆分预算规避政府采购,又要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开展政府采购。
关于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政策,《通知》提出,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发挥政府采购引导作用,加大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支持力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运用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关于进一步降低采购交易成本。《通知》提出,健全完善电子化采购制度机制,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实现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投标(响应)、参加开标评审、签订合同等全流程在线完成。健全完善数字证书的互认机制,规范数字证书的办理和使用,实现全省范围内“一证通用”。深入挖掘“政采贷”、电子保函等政策潜力,放大政府采购政策功效,助力解决供应商融资贵、融资难、资金不足的困难,切实降低供应商资金成本。
关于加快政府采购诚信建设,《通知》提出,健全完善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制度机制,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工作,评价结果综合运用于采购代理机构选择、供应商推荐、评审专家聘用和相关主体信息库的日常管理等方面。加强信用信息的共享和运用,强化与相关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
《通知》还就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电子化评审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政策落实机制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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