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近日发布通知,对该省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电商(第五批)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募。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青海省省本级基于“政采云”平台建设了“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网上商城已于2018年12月上线运行,省级预算单位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类项目通过网上商城进行采购。本次征集的供应商将入驻网上商城,按照网上商城管理规则实施网上交易。
本次公开招募的供应商共分为13包(类):包1为办公用品类;包2为办公设备类;包3为日用百货类;包4为生活电器类;包5为数码设备类;包6为计算机设备类;包7为体育用品类;包8为劳动保护用品类;包9为灯具商品类;包10为教学科研类;包11为五金工具类;包12为机电设备类;包13为食品饮料类。
各包公开招募入围的供应商以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为准,服务期限为三年。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为:
1.基本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拥有独立的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且有成交记录的网上交易自营平台的供应商,需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并承诺能与青海政府采购网上系统平台实现实时顺畅对接(政采云平台免费开放接口);无自营平台的中小微型供应商,承诺可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商品上传、收发货管理等操作,并对商品售价、属性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且不高于市场平均价及在非政府采购渠道的价格。属于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货物,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入围资格。
5.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中心登记。
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相关手续,且具备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投标的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该项目。
8.2018年12月10日、2019年5月8日、2019年11月11日、2020年6月29日参与“青海省财政厅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电商入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项目”已入围供应商,不再参加本项目。
9.已经参与了“青海省财政厅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电商入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项目”,但未实质入围的供应商,仍可以继续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本次公开招募的供应商为网上商城第五批供应商,考虑到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较多,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采购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同时考虑到节约时间及供应商投标成本,方便全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本项目借助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网上投标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因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未设置公开招募功能,故该项目在平台内显示的方式为“公开招标”,请各供应商依照《公开招募文件》的要求参与该项目的公开招募活动。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公开招募文件》的要求,按期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报名、下载《公开招募文件》及《数据文件》,下载后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和《数据文件》,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后即可成为第五批省本级预算单位“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基本条件和公开招募入围原则详见《公开招募文件》。
关于网上报名及评审时间,自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4月8日,供应商可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公开招募文件》。2021年4月12日上午9:00。本项目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公开招募活动。本次公开招募活动,不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和保证金。
附通知原文及公开招募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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