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督撤字〔2021〕13号、建督撤字〔2021〕14号、建督罚字〔2021〕15号、建督罚字〔2021〕17号,对1家公司的4名员工作出处罚。据了解,住建部在对江西融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晋升甲级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查工作中,经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数据对比,发现其公司员工陈某某、俞某某、柴某某、施某某的社保同时均由该公司之外的其他单位缴纳,属“挂证”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撤销该4名人员的造价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建督撤字〔2021〕13号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03/t20210316_249465.html
建督撤字〔2021〕14号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03/t20210316_249466.html
建督撤字〔2021〕15号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03/t20210316_249467.html
建督撤字〔2021〕17号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03/t20210316_249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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