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努力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积极构建关系正常、清正廉洁、服务高效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近日,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制定印发《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负面清单(试行)》,进一步推进厅系统公职人员规范政商交往、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务服务,依法、秉公、廉洁用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刻阐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性和具体内涵,为我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厅党组始终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厘清交往边界、规范政商政企交往行为,建立顺畅高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引导广大公职人员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坦诚真诚同企业接触交往,堂堂正正走进企业,干干净净接触企业,依法依规依纪开展工作,形成政企之间既亲又清、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
二是划定交往“红线”,筑牢思想防线。负面清单根据厅系统担负的主要职能和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服务意识,狠抓作风建设,明确了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及全体公职人员政商交往的13个方面界限和禁区,教育引导大家,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为准绳,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警钟长鸣,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决抵制骄奢淫逸不正之风,牢固树立红线不可触碰、底线必须坚守的法纪意识,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纪律规矩上远离警戒线,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既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又大胆履职、担当作为,让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三是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立足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以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主动服务企业,真心实意排忧解难。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做好勘察设计审查服务、延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等7个方面制定助企纾困13项具体措施,促进建筑业平稳发展。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方式释放企业资金,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企业资质实行网上办理,推行电子证照管理制度,持续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流程,开展评定分离制度试点,实施分类监管。持续深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严肃监督执纪,确保“清单”落地。厅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建筑市场、房地产(物业)管理、资质审批、企业进青登记、工程招投标、住房保障等廉政风险较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督导检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针对“四风”风险,指导督促制定廉政风险防控预案,切实完善内控体系,有效化解和防范权力失控、行为失范。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纪委立足职责定位,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发挥各方监督作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查处厅系统工作人员漠视企业诉求、置身事外、为官不为等不“亲”行为;从严查处吃拿卡要、中饱私囊、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不“清”行为;从严查处官商勾结、拉拢腐蚀、围猎党员干部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构建“亲”“清”共融、“亲”“清”互动、“亲”“清”协同的新型政商关系,为促进住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大力营造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经济生态。
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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