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改委发布《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全面清理涉及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着力破除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招标投标等领域全面应用,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
《方案》指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以来,长三角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法治化建设步伐加快,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便利化举措广泛推行,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不断增强。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长三角地区营商环境建设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达到国际一流水平仍需加力。
根据《方案》,到2025年,长三角区域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行政壁垒逐步消除,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与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全面对接,协同开放达到更高水平。贸易投资和政务服务更加便利,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区域发展整体水平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率先建成,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世界前列。
《方案》提出,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推进 “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全面清理涉及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着力破除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稳定市场主体预期。着力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投诉、公示、抽查制度。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摊派的长效机制。
深化长三角区域“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完善“一网通办”全方位服务体系,统一规范服务流程、标准,提高在线智能客服水平。推动长三角区域身份认证和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实现一地认证、全域可办。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银行开户、贷款、货物报关、项目申报、招标投标、知识产权等领域全面应用,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完善“跨省通办”事项标准和业务规则,制定长三角一体化“跨省通办”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简化“跨省通办”网上办理环节和流程,丰富网上办事引导功能。优化“跨省通办”线下服务,推动县级以上地方政务服务中心“跨省通办”窗口全覆盖。探索通过自主服务终端等渠道,推进“跨省通办”服务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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