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布《关于梳理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贯彻近期稳经济一揽子措施相关要求。
《通知》明确,梳理范围包括2022年下半年拟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项目实施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包括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和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含当年预算、结转资金、当年追加、自有资金、部委拨款等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政策要求,《通知》明确了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和采取多种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等多项举措。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主管预算单位、直属单位要认真梳理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2年下半年待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提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的贯彻落实措施,填报“2022年下半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表”,各级主管预算单位、直属单位报送兵师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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