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确保评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
办法共47条,突出强化专家监管职责、专家质量把控、专家履职要求、专家考评惩处等。办法明确划分行政监督部门和平台服务机构对专家的监管职责,建立标后专家评标行为抽检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入库申报“两级、四步”流程审核、岗前培训、继续教育、考核评价等制度。
办法明确规定专家参评行为纳入监察范围。要求自觉落实被“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在参与项目评标中,发现存在被“打招呼”干扰评标工作等情形的,应及时向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办法提出,实行专家项目考评、日常考评和年度综合考核,并按照专家负面行为清单与考评标准的惩处运用,同步执行评标专家“黑名单”制度管理。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介绍,管理办法的出台是率先落实国家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若干意见的有效举措,将进一步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平公正。
我要合作(留言后专人第一时间快速对接)
已有 1826 企业通过我们找到了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