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的通知》,明确从10月1日起,全市区域内提前公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0日发布招标计划。据了解,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便于督促招标人科学合理制定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做好招标前期准备,并有利于保障投标人知情权,使投标人可提前获取招标人、项目名称、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资估算、招标方式、招标公告计划发布时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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