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许财购[2020] 11号,以下简称《通知》),就许昌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作出安排。
《通知》明确,许昌从2020年10月1日起,许昌市市本级先行试点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对自2020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市直各预算单位要不晚于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发布项目采购公告)前30日按照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各县(市、区)具备条件的可尽快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最晚于2021年1月1日前全面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采购意向由各预算单位负责公开,主管预算部门可汇总本部门、本系统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集中公开。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及各县(市、区)分网是许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主渠道。采购意向公开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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