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安徽发改委编制了《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
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中,列明49项公开内容。比如公开内容为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估算金额、招标事项审核或核准部门,其公开依据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公开时限是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主体由负责管理的部门分别公开,公开渠道和载体包含政府网站、管理部门网站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公开对象面向全社会,公开方式为主动公开,公开层级为县级。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中,一级事项包含: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其中,批准服务信息涵盖:办事指南、办理过程信息、咨询监督等二级事项。每事项列明: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公开事项指引目录下载链接:
http://fzggw.ah.gov.cn/ywdt/tzgg/145036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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