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示范区建立统一的公共信用管理制度,上海市信用办、江苏省信用办、浙江省信用办起草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标准(试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标准(试行)》,以及相配套的归集标准规范、报告参考示例。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标准(试行)》设置22项法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标准,包含:登记信息、变更登记信息、股权结构信息、分支机构信息、高管人员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照表、纳税信息、欠税信息、社保缴费信息、公积金缴存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检查抽查信息、地方性守信激励对象信息、地方性失信惩戒对象信息、荣誉表彰信息、公用事业缴费信息、拖欠公用事业费信息、司法信息、跨区域联合奖惩对象信息、其他信息。与此同时,包含:登记信息、职业资格信息、欠税信息、社保缴费信息、公积金个人缴存信息、公积金个人贷款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地方性守信激励对象信息、地方性失信惩戒对象信息、荣誉奖励信息、公用事业缴费信息、拖欠公用事业费信息、地方信用分、司法信息、跨区域联合奖惩对象信息、其他信息。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标准(试行)》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内容涵盖: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内容、报告名称、企业名称、出具报告单位名称、出具报告的时间等报告封面内容;报告编号、企业基本信息、信用状况概述信息、报告验证信息、报告查询次数信息、报告相关内容说明等前置部分;信用综述信息、基本信息、荣誉信息、资质及许可信息、司法信息、监管及警示信息、综合评价信息、其他信息、长三角一体化信用信息等正文部分。与此同时,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内容涵盖:报告名称、个人名称、出具报告单位名称、出具报告的时间等报告封面;报告编号、个人基本信息、信用状况概述信息、报告验证信息、报告查询次数信息、报告相关内容说明等前置部分;信用综述信息、基本信息、荣誉信息、资质及许可信息、司法信息、监管及警示信息、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息、其他信息、长三角一体化信用信息等正文部分。
试行标准下载链接:
http://fgw.sh.gov.cn/zgjjl/20200914/29cd2e7ae742403987315a6560b18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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