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开标及评审活动现场的日常监管,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全省范围建设政府采购活动场所远程音视频监管平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组织建设覆盖全省的政府采购活动场所远程音视频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
据了解,福建省已按计划于近日开展监管平台项目第二阶段建设,涉及莆田、泉州、厦门、漳州、三明、南平、宁德、龙岩等8个地市,上述地区有政府采购活动场所的代理机构须于2月28日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便顺利接入监管平台。
《通知》强调,出现逾期未上报信息或乱填报信息及擅自调整参数等情况的,监管部门将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4月15日之后仍未将开标及评审活动的场所接入监管平台的代理机构,将无法组织政府采购开标及评审活动,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代理机构自身承担。
监管平台建设第一阶段已于2021年由福建省本级、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试点,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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