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全面运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一体化平台运行时间、运行业务范围、运行流程等方面予以明确。
据了解,从今年9月1日起,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在吉林省6个平台和3个交易场所试运行,已具备在全省全面运行的条件。从2022年11月30日起,吉林省全面运行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统一开展交易活动。
《通知》指出,一体化平台运行业务范围包括:房建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公路养护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黑土地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药械药品采购项目。随着公共资源交易范围扩大,相应匹配国家和吉林省确定的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的其它交易业务。
《通知》明确一体化平台运行流程,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系统开展交易活动。各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心端,及时推进招投标活动。实施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通过一体化平台系统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开标记录表确认及签章。评标期间,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场所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不进入评标室管理方式,即由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服务机构组织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做好评标前准备工作,并将招标项目情况,包括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评标政策依据、评标费用标准等,通过模板推送到交易系统。招标代理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服务机构指定区域等待响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服务需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含招标人代表)、行政监督人员、社会监督员(见证员)在评标室开展评标及监督工作。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通过一体化平台系统投票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组织评标专家按系统规定的流程规范开展评标工作。评标专家要在评标系统中确认阅知招标项目情况和有关规定后,进入评标环节。评标专家每完成一个评标环节,经评标委员会主任确认后,进入下步评标环节。评标专家完成系统规定的各评标环节后,将评标结果提交评委会主任。评委会主任收到评标结果后,征询评标专家意见。评标专家如需修正评标结果,重新提报。提报后,由评委会主任确认、汇总、编辑评标报告后,形成评委会最终评审结果。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硬件设备保障、投标保证金实行统筹管理、建立评标专家评标劳务报酬费用统一存发系统、数字证书全省互用、开通全省直抽评标专家渠道等一体化平台运行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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