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印发《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绿色采购相关多项工作要求。
《方案》部署了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建设。开展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办公建筑需求响应绿色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提高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实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到2025年,全省80%以上的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全省公共机构煤炭零消费、绿色采购比例达到80%。
《方案》完善经济政策。加大节能减排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加大能耗双控财政奖惩力度。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实施力度。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
此外,《方案》还要求完善市场化机制。深入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制定分行业能耗确权方法,迭代升级用能权交易平台,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集聚。深入推进排污权市场化交易,逐步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权交易范围。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建设。健全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推行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及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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